田某,男,汉族,1972年出生,因贩盗窃罪在浙江乔司监狱服刑10个月,于2019年5月30日刑满释放,被列为重点帮教对象。青山司法所在接到区司法局通知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事,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镇司法所长肖鹏同志指示:接这名刑满释放人员路途遥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应立刻向区司法局汇报,在上级机关的正确指导下,将田某安全接回,及时帮教,妥善安置。根据安源区司法局“科学安排,注意安全”指示要求,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赴浙江乔司监狱将田某接回。
浙江省乔司监狱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组辗转到达乔司监狱后,立即与监狱进行接洽。沟通中,详细了解了田某在狱中的健康情况、改造情况和技能培训等一系列基本情况。根据掌握的第一手资料,为杜绝田某在回江西省的过程中又出现小偷小摸、神志不清的情况,工作组制定了科学的接回方案,于2019年5月30日下午6点带田某安全返回了安源区青山镇。
在田某返回青山的当天,青山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就为其建立了刑满释放人员档案,指定了帮教人员,因其生活困难,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联系民政、社区等部门,为其申请低保和临时救助。 青山司法所积极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无缝衔接的举措,不仅避免了刑满释放人员的脱管漏管,也是对刑满释放人员人性化关怀的一个缩影。通过落实各项制度和帮教措施,增强刑满释放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效的降低刑释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乐活青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