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有人偏偏不信邪 贪念起 偷鸡卖鸡忙不赢 妄想轻松赚得钵儿满 这不,栽了吧!
近日,排上派出所陆续接到多名群众报案,家中饲养的鸡被盗。 (图片来源于网络) 6月17日,就在民警查找这个偷鸡贼时,接到村民何某报警电话称,看到有不法分子正在偷鸡,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偷鸡贼李某成功抓获。并根据作案时间、手法、活动范围判断此前盗窃事件为李某一人所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对多次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没有正当职业,全靠盗窃度日,将每次偷来的鸡拿到市场上低价出售。2017年3月份因盗窃家禽被处5个月刑期,刑满释放后便“重操旧业”,再次在排上辖区多次盗窃家禽,是个十足的“惯偷”。 目前,李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小贴士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察蜀黍提醒广大群众 尤其是留守农村、饲养家禽的老年人 对饲养的鸡鸭鹅等家禽 晚上一定要关牢 若单身一人发现有正在偷盗的嫌疑人 切不可贸然与其对抗 先冷静观察,伺机及时报警 来源:平安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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