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源区法院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达成和解。 被告曾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于2017年9月30日与某公司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双方按约定同意由被告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给原告借款30万元,并办理了不动产抵押权证,原告通过替被告还款获得对被告的30万借款的债权。但被告至今未按约定偿还原告债权本金及利息,虽原告多次催缴。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托词,无奈,为维护原告合法财产权益故诉至本院。 该案件受理后经过法官细心整理了解分析,约好当事双方来院进行了调解。在法官的耐心细致的工作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达成了和解,减少了双方当事人时限金钱上的拖累,节省了审判资源,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来源:安源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