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江西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杨玲玲(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系江西省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市检察院对该案高度重视,抽调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检察官组成办案组。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杨玲玲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好,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承办检察官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杨玲玲进行了告知,杨玲玲知悉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后,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来源:萍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