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蓝天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蓝天宾馆 萍乡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西路的萍乡市蓝天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蓝天宾馆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疏散通道未安装疏散指示标志,二楼室内消火栓出水口方向错误、二楼防火门缺少闭门器、喷淋头无集热盘、自动报警系统故障,三楼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外部疏散楼梯堆放杂物,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二、三楼装修材料采用可燃材料,电缆井未封堵。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第五条的规定,为督促萍乡市蓝天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蓝天宾馆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现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单位基本情况 萍乡市蓝天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蓝天宾馆位于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西路,是有限责任公司。萍乡市蓝天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蓝天宾馆,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主要是住宿、足浴。 二、消防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共给予萍乡市蓝天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蓝天宾馆处罚款贰万零伍百元整的处罚。 来源:开发消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