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对郑某某等四人盗伐林木一案依法提起公诉。芦溪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郑某某等四人犯盗伐林木罪,均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案情 发现
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案中,发现郑某某原系某国有林场聘用的护林员,因盗伐林木行为被单位发现并予以辞退后,又与他人继续盗伐林场林木而被公安机关抓获。 该院办案当中积极履行生态检察职能,通过向发案单位发送检察建议促进整改,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办案人员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深入发案单位走访调查,并向侦查人员了解案外相关信息,发现该国有林场森林面积10万余亩,存在护林人员少、护林员工资偏低、对护林员队伍管理偏松、不依法依规办事等问题,遂有针对性地提出增加护林员月工资收入、适当增加护林员人数、加强对护林员的培训教育、完善对护林员巡查工作的绩效考核和监管机制、严格依法办事等方面的检察建议。
 发案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讨论,一致认为检察建议内容很接地气,发现了林场实际存在的经费困难和管理漏洞,体现了检察机关对生态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 随后围绕检察建议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召开全场干部职工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大会,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尽力提高护林员工资待遇,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并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四是与护林员签订管护责任合同、落实交叉检查、奖惩兑现制度,整个林场管护情况有了明显好转。 来源:芦溪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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