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雪珍)近日,湘东区法院执行局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一被执行人萍乡某企业的银行账户。企业法定代表人找到法院要求还款,案件顺利执结,执行到位金额7.25万元。 2016年,萍乡某企业因资金周转向钱某借款6万元,但到期后分文不还。后经湘东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约定该企业还清本金及利息共计7万余元,但到期后该企业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立案后,法院执行干警查询到该企业在银行设立了账户,遂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果不其然,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孙某主动来到法院要求还钱。企业还钱后,法院解除了对该公司账户的冻结。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顺利执结。 来源:湘东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