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因病致贫,有人因病返贫 他/她要怎样才能脱贫呢?
医疗保障扶贫好政策,致力于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助力脱贫攻坚。赶紧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贫困人员,由财政全额补助其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每人,大病保险保费按80元每人的标准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出。
大病保险二次补助:年度累计自付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含门诊特殊慢性病,不含特殊药品费用、国产或进口人工耳蜗费用和20种重大疾病专项救治的个人负担费用)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55%比例报销。
注意! 下列情况发生的医保 可报费用按住院待遇支付哦!  1.因突发疾病在门诊抢救死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视同一次住院医疗费用; 2.入院前同一定点医院连续治疗的前一次急诊医疗费(连续留观不超过72小时)可并入当次住院费用报销; 3.其他另有规定的医疗费用。
健康扶贫对象在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凭社会保障卡和贫困人员身份证件,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不收住院预付金,在出院时按规定一次性结清应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的医疗费用,贫困患者只需负担自付部分医疗费用。 来源:萍乡经开区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