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8月5日,由湘东区人民检察院向湘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郜某某等十一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抢劫案一审判刑。经依法审理,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予以确认,该案以被告人犯抢劫罪,对主犯郜某某、岳某某、陈某某、李某某5人均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年六个月不同,并处相应罚金;对其他6名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同时,对于共同犯罪违法所得30520元依法予以追缴。
案 情 简 介
2018年12月中旬左右,被告人郜某某、岳某某、陈某某、暴某某四人在湘东“客车之家”搭建抽奖台,组织李某某、朱某某、郜某某、张某某、吕某某、陈某某、韩某某等人从事非法抽奖活动,直至2019年1月4日案发。上述人员在作案时,暴某某、陈某某等安排有的“托”指挥大巴车停靠并指引旅客到抽奖台抽奖。为造成容易中奖的假象,由“小托”负责冒充旅客假装来抽奖并免费赢得奖品;为让旅客愿意购买茶叶,由“大托”冒充旅客抽奖花钱购买茶叶。当旅客不愿意花钱购买茶叶时,暴某某、陈某某等利用旅客身处陌生异地且孤身一人害怕挨打吃亏的心理,组织李某某和“托”们一起围拢受骗旅客,共同采取言语威胁、推搡拉扯、聚众造势、劝说引诱等行为,胁迫旅客购买;同时,李某某在暴某某等人的授意下,在POS机收费时多刷被害旅客银行卡的钱财,从而谋取非法利益。因该案案情复杂,涉及被告人、被害人人数众多,且大部受害人均为外地人,这给公安机关在收集证据等方面都带来了一定困难。湘东公安扫黑除恶青年突击队全体队员不分昼夜,连续工作,彻查此案。办案民警从交易消费的一笔笔记录入手,查找受害人信息,驱车前往湖南、广东、贵州、云南等多个省市受害人家中调查取证。历时数月,行程数万公里,多次前往河南、山西等地抓捕犯罪嫌疑人,最终将该团伙一举捣毁。该案宣判系湘东区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宣判,体现了湘东公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治安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坚强决心。也希望通过此次的判决给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提一个醒,立即投案自首或悬崖勒马,倘若继续为非作恶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来源:平安湘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