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7日,萍莲高速湘东段项目负责部门在位于三山村路段施工,在未通知当地户主胡绍林的情况下,直接两台挖机进入其私宅的菜园施工,户主夫妇均已年近八旬,两位老人均身患重病,每日大部分时间卧病在床,无力阻拦(该房屋属其子,而其子长年在外工作),任由施工人员在距离房屋不到两米处,挖了一条深达3—4米的深坑。需要强调的是,此前没有任何项目的工作人员和户主沟通此事,只是在几个月前,工作人员和户主提到过要征用菜园的一角(离房屋约40米),户主对工作人员的征用未提任何异议,表示积极配合政府工程,双方并已经确认具体面积;但从未提及要扩大征用近日施工的区域(距离房屋仅1.8米!)。负责此路段的工作人员利用户主夫妇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在申诉无门的情况下,在此三问项目拆迁负责人: 一、 高速公路的边缘如果修在距离你们自己家的房屋仅不到2米,请问你们是否愿意继续住?该房屋是否还适合居住?是否符合国家对高速公路的安全标准?提醒一下:根据国家《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 二、 扩大征用面积为何在未经任何协商和确定面积的前提下擅自强行施工?是否合法?是否违反《江西省拆迁管理条例》?相关领导人是否知道现在国家有法律明确了政府强制拆迁可构成犯罪?如果已经够成了犯罪,是否还有资格继续在领导岗位任职? 三、 利用户主夫妇年老体弱、卧榻在床,无力阻拦,强行施工!难道欺软怕硬也是政府拆迁工作的标准?官媒和全社会都在宣导关爱、扶持弱者,而项目的拆迁工作人员却籍户主此前的积极配合,以及年老体弱,以为软弱可欺,擅自施工,这不仅是目无法纪,更是道德的沦丧!拆迁负责人及相关领导与民争利,完全无视党纪国法,完全违背党中央、习近平主席的思想路线和为民的根本宗旨。完全违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重点提到的:“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增进民生福祉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请问作为体制内的领导干部,无视党纪国法,丧失公务人员起码为民思想,谈何为民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