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桃)近日,芦溪县法院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顺利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谢某与吴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芦溪县法院判决吴某赔偿谢某3.6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联系吴某,要求其履行赔偿责任,但吴某一直表示自己目前生活困难,实在无力承担。鉴于此种情况,执行人员采用当面和谈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让双方通过交谈逐渐消除隔阂。考虑到吴某生活确实困难,申请人让步,双方达成和解,吴某当场向谢某支付了2万元赔偿款,并就剩余的1.6万元做出详细的还款计划。 来源:萍乡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