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遏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道路畅通有序,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四支队第二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现将直属四支队第二大队辖区测速路段及违法取证设备点位公告如下: 测速路段 一、具体限速路段 辖区小车限速100km/h的具体路段为: 沪昆高速由东往西方向946km至977km 沪昆高速由西往东方向973km至947km 辖区其余路段小车限速120 km/h。 二、雷达测速点位置 沪昆高速公路965KM+300M(株洲往萍乡方向雷达测速) 沪昆高速公路947KM+700M(萍乡往宜春方向雷达测速) 沪昆高速公路947KM+750M(宜春往萍乡方向雷达测速)
以上3个测速点小车限速100km/h。 违法取证设备点位 沪昆高速947KM+300M(芦溪互通上、下高速匝道)、沪昆高速960KM+300 M(萍乡互通上、下高速匝道)、沪昆高速965KM北线(双山互通匝道)、沪昆高速977KM+800 M(湘东互通上高速匝道)、萍洪高速3KM+800M(双山互通匝道)、沪昆高速947KM+200M(芦溪互通匝道)、沪昆高速977KM+800M(湘东互通匝道)、萍洪高速13KM+18M(长平上下高速匝道)。 特此公告! 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 交通警察总队直属四支队第二大队 2019年8月31日 温馨提醒 超速行驶会减弱驾驶人对空间的认识能力,甚至会使驾驶人的思维判断失误,判断能力下降。超速超车、会车极易导致追尾、两车或多车相撞等交通事故。另外,超速行驶导致车辆制动距离加长,车辆在转弯路段、湿滑道路状况,易发生碰撞事故和翻车事故。因此,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注意控制车速,勿以生命作为代价赶路。 来源:江西高速交警直属四支队第二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