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琳报道:萍乡市在8月底前全面取消失业保险领金人员按月到辖区内经办场所现场签到制度,标志着沿袭三十多年的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每月签到的制度“寿终正寝”,全市2500多名失业人员在新政策实施后,将享受到更加便捷的失业保险服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将采取个人书面承诺制和经办机构加大信息比对力度进行双重监管,让信息多跑路,使群众少跑腿。即领金人员书面承诺出现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等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时,主动告知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停领手续。经办机构则通过对参保缴费信息、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等进行比对验证失业保险领金人员是否出现上述停领失业保险金的情形。如失业保险领金人员或相关责任人未及时申请停止领取相关待遇,并多领取失业保险金2个月以上的,一经查出,除须退还多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等待遇外,还将按照国家关于失信行为认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予以限制招录、消费、融资、评比、登记等方面惩戒,确保失业保险金的“畅通领、安全办”目标的实现。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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