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芦溪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案件。法官通过释法明理,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赔偿义务。
廖某与何某均在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经营小车运输生意,2018年6月,双方因争抢客源发生肢体冲突,导致何某受伤。后该案经芦溪法院判决,廖某应赔偿何某各项损失合计4000余元。 (网络配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廖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应法律文书,但是廖某一直置之不理。为了让当事人矛盾缓解,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劝导廖某,对其释法明理,告知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引导其主动履行义务。 (网络配图) 最终,廖某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将4000余元的赔偿款全部履行完毕。该案以廖某主动履行圆满执结。
来源 | 芦溪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