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来临、国庆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萍乡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一、安源区五陂镇林业分场党总支书记赖益明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的问题。 2017年年底,赖益明、彭章林(五陂镇册雷村党总支部书记)、彭秋明(五陂镇林业分场干部)、程启兰(五陂镇林业分场副场长)、林佳(五陂镇林业分场党总支部委员)、王烽(五陂镇红旗分场场长)6人在芦溪某酒店违规接受工程承包商王某宴请。2019年8月,赖益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彭章林、彭秋明、程启兰、林佳、王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湘东区下埠镇长春村未按程序组织党员活动并公款报销费用的问题。 下埠镇长春村党支部在未按程序向下埠镇党委请示的情况下,于2018年10月组织本村20名党员及部分党员家属共25人前往省外开展党员活动,并违规将餐费在村账务上支出,对此,长春村党支部书记邓华伏负有主要责任。2019年6月,邓华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芦溪县宣风镇京口村村委主任李艺萍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 2019年1月,李艺萍违规操办乔迁酒席,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9650元。2019年3月,李艺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还违纪所得。
四、上栗县原花炮安监局违规购买烟酒等问题。 2012年9月至2014年7月,上栗县花炮安监局违规套取资金13万余元用于购买烟酒礼品、报销差旅、违规发放加班补助等开支,对此,时任上栗县花炮安监局局长黄志文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7月,黄志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违规套取资金发放科室目标考核奖金等问题。 2018年12月,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器械股以虚开发票的方式,违规套取单位资金29073.50元用来发放科室目标考核奖金。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彭晓强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宪枝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财务审批把关不严,两人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经2019年9月9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彭晓强党内警告处分,对曾宪枝进行诫勉谈话处理,并责令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相关违纪款上缴至国库。
六、上栗县原规划局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领取津贴补贴等问题。 2012年至2018年期间,上栗县原规划局副局长、主任科员陈新红违规领取交通补助和年休假补助、班子奖福利;原规划局副主任科员黎定明违规领取交通补助、班子奖福利;原规划局副局长邓小生违规领取交通补助、班子奖福利;原规划局党支部书记邓瑞萍、原规划局副局长柳永岗、原规划局副局长欧阳宜春、原规划局下属县规划勘察设计院副院长曾志强、原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刘锦卫、原规划局出纳赵秋英6人违规领取奖金福利。经2019年6月24日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新红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撤职处分,分别给予黎定明、曾志强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欧阳宜春、刘锦卫2人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邓小生、赵秋英政务警告处分,分别对邓瑞萍和柳永岗2人进行诫勉谈话处理,所有人违纪款项被追缴国库。
七、上栗县彭高镇人民政府违规同城接待和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 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期间,彭高镇人民政府违规多次同城接待,并且在接待过程中,虚列接待人数等。彭高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梁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不力,对分管的公务接待审核工作把关不严,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该镇主任科员易建萍、人大专职副主席凌云、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彭文华等对部分违规接待负有直接责任。经2019年9月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对梁军、易建萍、凌云3人进行通报批评,由彭高镇党委对彭文华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彭高镇党委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责成参与接待有关人员由个人支付相关用餐费用。
八、上栗县彭高镇派出所原所长糜荣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2年至2018年期间,彭高镇派出所原所长糜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过节福利,个人违规领取福利24800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礼金3500元及价值33600余元烟酒等礼品;违规操办酒席,收取礼金14万余元;多次违规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宴请等。因糜荣还存在其他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经2019年8月14日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给予糜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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