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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萍乡市湘东区法院依法对某公司账户进行冻结,促使该公司主动将工伤赔偿款履行到位。2017年4月文某在上班工作期间,不慎受伤住院。出院后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后经湘东区仲裁委仲裁,要求某公司向文某赔付7.5万元。履行期限到期后,该公司拒不支付赔款,文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同时通过网络查控对该公司账户进行冻结,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公司负责人眼看账户被冻,业务受到影响,继续拖欠还将承担更为不利的法律后果,遂找到办案法官表示愿意将全部案款予以付清。待法院将全部案款转至申请执行人文某账户,本案快速执结。
(来源:彭伟 贺玉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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