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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民事非诉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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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0 07: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案释法:民事非诉执行那些事
非诉的概念来源于美国的ADR机制,它是指使用诉讼以外的方法来解决纠纷,如仲裁、调解、公证等。
640 (6).webp (37).jpg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640 (6).webp (38).jpg
调解
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 640 (6).webp (39).jpg
公证债权文书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
     近日,芦溪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民事非诉执行案件。
     彭某某与该县一公司(公司法人构成刑事犯罪,公司资产已被冻结)劳动仲裁案在芦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办案人员在查阅案卷过程中发现该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可能涉嫌虚假,会影响到其他债权的合法受偿权。针对这一情况,办案人员立即开展走访调查,调查了彭某某在仲裁委员会仲裁时提供的相关证据以及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所制作的相关材料,并询问了相关人员。经调查发现,彭某某申请执行的劳务工资实为普通借款,但其在仲裁过程中捏造事实,伪造证据,企图以劳务工资的方式获得优先受偿权。

     我院依法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该案的仲裁调解书进行纠正,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在今后审理案件中发生类似问题。县仲裁委员会采纳了检察建议,并迅速做岀了撤销案件决定书,及时纠正了错误。


检察官普法啦

检察院民事非诉执行监督范围对人民法院的监督
1、人民法院对非诉执行申请是否依照民事诉公法、仲裁法、公证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审查,是否存在应立案而不立案、应予执行而不执行、不应执行而准予执行的情形。
2、人民法院对民事非诉法律文书的执行中是否存在违法情形,如超标的执行、滥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
对仲裁和公证的监督
1、非诉执行所依据的仲裁、公证等机构出具的法律文书是否依法作出,是否存在虚假仲裁、违法公证等情形,是否存在虚假诉讼。
2、仲裁、公证等机构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

芦溪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0799-7560701(县扫黑办)
0799-7551133(县纪委)
0799-7552789(县委组织部)
0799-7551615(县法院)
0799-7552000(县检察院)
0799-7559110或110(县公安局)
(二)网上举报:
lxxshcebgs@163.com(县扫黑办)
luxijiancha@qq.com(县检察院)
《芦溪政法》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线索举报入口
(三)信箱举报:
县扫黑办举报信箱设在县信访局门口,各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均设立了线索举报信箱
(四)直接举报:
到芦溪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芦溪县人民西路邮政局五楼508室)
来源:芦溪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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