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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了!萍乡男子非法制造爆炸物被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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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1 04: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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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镇花炮打非办接到群众举报,称桐木镇小埠村原花炮退出企业新村花炮厂(赣中工区)从事擦炮非法生产。接到举报后,工作人员立即行动,在分管领导张尤主的带领下对该区原退出企业进行巡查核实,发现了非法生产行为。当即,工作人员便联系桐木派出所和萍乡市烟花鞭炮科学研究所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对非法成品和材料进行当场销毁。桐木派出所对非法生产业主徐某生进行5天的治安拘留,并将调查取得的疑似火药粉的黄色粉末交由江西吴楚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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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司法鉴定,确认黄色粉末为刑法意义上的烟火药。10月15日,桐木派出所立即行动,对非法生产业主徐某生实施抓捕,就其非法制造爆炸物进行立案,并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非法生产,是酿成事故的重要因素,也是制约行业良性健康发展的一颗“毒瘤”。这种行为不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要受到严厉制裁,更是极大地危害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此,强烈呼吁我镇花炮企业主和从业人员加强自律和他律,安全意识牢记在心,警钟也要常敲在心!对非法生产、非法储存等违法行为说“不”,共同呵护花炮产业健康发展!


《桐木镇关于严厉打击花炮非法生产的通告》

为进一步维护我镇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现就严厉打击花炮非法生产工作通告如下:

一、打击范围:

1、“一条龙”非法生产。

2、烟花爆竹企业非法发放下手。

3、非法运输、非法下单、非法储存、非法组盆、非法经营鞭炮烟花及原材料等花炮违法违规行为。

二、打击措施:

1、企业有以上任何非法生产行为的第一次对企业实行停产整改一个月并处罚款2万元,第二次停产整改两个月并处罚款5万元,三次以上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款10万元,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一条龙”非法生产业主一律依法刑事拘留,并拆除非法生产窝点。对提供非法生产场所的一律依法治安拘留。

3、非法发放下手、非法经营鞭炮烟花及原材料的第一次依法治安拘留并处罚款2万元,两次以上依法刑事拘留。

三、举报奖励:

1、举报“一条龙”非法生产情况经查属实的给予奖励10000—20000元。

2、举报烟花爆竹企业非法发放下手经查属实的给予奖励500—1000元。

3、举报非法运输、非法下单及其它花炮非法生产行为的,经查属实的给予奖励500—1000元。

四、举报途径

1、来人、来信举报

举报地点:镇花炮打非办(一楼右侧)  

2、电话举报

联系方式:花炮打非办:0799—7159112

张副镇长:13879960528    黄主任:13507996564

3、政府承诺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将严格保密。


来源 | 桐心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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