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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对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分工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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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8 08: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萍乡市对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
分工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字〔2019〕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驻萍有关单位:

《萍乡市对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萍乡市对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
发展规划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中发〔2019〕21号,以下简称《规划》)精神,抢抓国家重大区域发展布局历史机遇,寻求我市对接长三角切入点,把萍乡的发展融入到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现我市对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有关措施分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着力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着力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着力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着力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在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上勇争先、作示范,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中部地区对接长三角重要节点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与长三角互联互通水平
1.着力打造萍乡高铁枢纽。全力推动长赣高铁途经我市最优线路和站点设置方案尽快落地,打造全国高铁“八纵八横”重要交汇点。制定出台《萍乡市高铁经济发展规划》,精心谋划全市高铁经济产业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深度融入《江西省高铁经济带发展规划(2019-2025年)》,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建设全省“一核四枢纽”的西部枢纽,着力构建背靠中西部地区,面向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的高铁经济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路局,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加快沪昆高速公路复线等重大交通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畅通沪昆高速公路大通道,破解对接长三角高速公路的开放合作交通瓶颈,加快推动沪昆高速公路“四改八”及复线、昌栗高速西延至沪昆高速、邵吉高速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纳入国家和赣湘两省高速公路网近期规划,推动尽快开工建设,支持符合条件县区新增与沪昆等高速公路的连接线,着力优化对接长三角高速公路网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全力建设赣西港物流中心。以物流带动我市与长三角的人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资源要素互通,推动建立与长三角互利共赢的经贸合作关系。争取赣西港纳入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规划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推动赣西港设立海关监管区和铁路口岸,加强与上海港、宁波港等合作,着力打造中部地区综合物流中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萍乡海关、湘东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强化跨区联动,推进区域合作协同发展
4.加强规划引领。紧紧抓住建设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等契机,强化我市向东对接长三角、向西融入长株潭纽带支撑作用,加大力度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积极推动国家层面尽快批复《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努力将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打造成为连接长三角与中西部地区的桥梁和纽带。(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5.建设合作平台。充分利用我市作为长三角连接中西部内陆城市的主要通道和区位优势,重点打造湘东-醴陵、上栗-浏阳等产业合作园区,将其打造成为东接长三角、西融长株潭的跨省合作示范园区。重点推进湘东、上栗等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湘东、上栗、安源等特色产业园扩区调区,力争更名为工业园。积极推动芦溪、莲花工业园扩区调区,加快打造新的市级工业平台。(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6.加大招商引资。以工业园、特色产业园为载体,积极提升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为省级乃至国家级产业合作示范园区。落实我市与上海产业合作促进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合作激励机制,树立全市一盘棋理念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促进长三角梯度转移产业高效有序引进我市各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园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三)加强创新协同,积极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
7.推动海绵城市试点走向全国示范。全面梳理我市独具江南特色海绵城市建设经验,总结提炼出有特色、可推广、能借鉴的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和体系,为大城市破解内涝、缓解“热岛”等城市建设管理难题提供参考。以海绵产业发展基金为引领,会同长三角科研机构和优势企业协同提升海绵城市建设创新能力,共同培育壮大海绵新兴产业,不断提高全国海绵城市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西海绵集团,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8.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推动长三角地区科研机制与我市企业及科研院所对接,瞄准电子信息、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食品医药和海绵等重点新兴产业科学技术,协同打造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创新体系,加快构建跨区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引导长三角地区科技资源在我市协同开展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实施,有效增强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9.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扎实推进国家创新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构建面向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双创”支撑平台,积极创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大力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和市级众创空间等建设。大力实施“昭萍英才”计划,建立健全与长三角地区长期稳定的人才交流机制,坚持招才引智和挖掘培育并举,重点针对长三角引进培育一批“高精尖缺”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落实国家批复安源、湘东、上栗等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支持长三角等返乡人员建设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四)推动公共服务对接,实现要素资源共建共享
10.推动教育合作发展。以市级和县区重点学校为载体,加强与长三角教育机构合作发展、协同创新,鼓励长三角知名院校来萍办学,开展扶贫助学,继续推动长三角等重点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实施跨区域牵手帮扶,深化校长和教师交流合作。支持开展与长三角基础教育合作办学,推进教育网络平台共建共享,探索建立职业教育合作模式。(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1.加强人才交流培训。延续多年来选派市、县区、乡镇干部到上海市闵行区、长宁区等地跟班学习和挂职锻炼传统,推动与长三角地区党政代表团进行互访,鼓励企业加强合作交流。继续推动人社等部门和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的人才培训机制,定期派党政领导干部到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等接受培训学习。(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2.促进医疗卫生合作。推动与上海联影等长三角地区优秀医疗科技企业和机构合作建设医学影像中心、远程会诊中心,在医疗健康信息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对接合作。建立健全医疗管理沟通机制,扩大我市与长三角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提高与长三角医院异地就医结算率,推进“最多跑一次”异地就医服务。探索与长三角地区医疗卫生人才、技术合作模式,加强重点医学专科、学科合作研究,推动建立院士工作站、名医工作室。(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3.促进金融合作。及时掌握长三角区域金融机构发展的规划、区域分布意向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主动对接长三角金融机构在萍设立机构,做大全市金融机构总量。加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长三角区域VC(风险投资)、PE(私募股权投资)等投资机构的对接,努力拓宽实体经济的融资渠道。(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萍乡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人行萍乡市中支,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4.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加快构建对接长三角标准统一、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社保、就业、住房等民生数据平台联网对接,统筹抓好公共服务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合作,创新和完善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为两地各类人才流动就业提供人事代理服务。(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五)深化文旅合作,打造长三角休闲旅游后花园
15.全力创建武功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以武功山为龙头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推进创建武功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步伐,着力打造“武功山国际帐篷节”“世界地质公园”“国家自然遗产”等品牌,大力加强向长三角等重点区域推介文化旅游工作,加快建成全国户外运动和休闲旅游重要目的地。(牵头单位: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文广新旅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
16.启动创建安源国家5A级旅游景区。以安源区为中心,尽快对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安源锦绣城、安源红领巾少儿活动中心等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资源进行整合提升,加快形成以安源国家矿山公园为核心,辐射全市红色旅游重点区域,与上海、浙江嘉兴等重点红色旅游景点联合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建成全国爱国教育培训重要基地、红色旅游线路重要节点、工业文明重要遗产。(牵头单位:安源旅游景区管委会、市文广新旅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安源区人民政府)
17.加快建设温泉健康养生休闲基地。充分利用上海等长三角地区在宜春温汤等地健康养生已形成较大规模和良好口碑,借助武功山西海温泉紧临宜春温汤以及同脉同源的天然联系,加快建设武功山西海温泉度假区,有效留住长三角地区休闲养生游客,积极构建“出行+住宿+旅游”区域协调旅游模式,着力打造长三角休闲养生旅游重要目的地。(牵头单位: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
(六)学习借鉴自由贸易区经验,加强经贸合作对接
18.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以国家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为引领,全力创建国家第二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引导钢铁、电瓷、工业陶瓷、建材、花炮等行业加强与长三角战略合作和跨行业、跨区域兼并重组,通过资本市场发展促进生产集中和集聚,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推动产业链从前端向后端、低端向中高端延伸转变,实现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全面提升。以长三角地区为合作推介平台,加强海关口岸综合功能,推动我市电瓷、工业陶瓷、花炮等传统优势产业走向国际市场。(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9.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实施与长三角的开放合作、人才引育、创新发展等战略,因地制宜发展壮大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食品医药、海绵产业等接续替代主导产业,强化一产一策对接长三角优势企业,吸引长三角地区新兴产业来萍乡投资,进一步明确6大主导产业的发展方向和关键环节,细化对接合作目标,加快实现战略新兴产业在产业发展规模、龙头企业和示范基地数量、产业发展的技术水平等方面取得明显突破,努力提升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综合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0.积极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学习借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推广经验,争取国家对我市建设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政策支持,进一步减少投资限制。取消不必要的贸易监管、许可和程序,实行高标准的货物贸易便利化和服务贸易自由化。推动我市经长三角的货物一次通关、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主要业务功能应用,实现口岸信息互联互通。建立互联互通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与长三角地区建立企业“红黑名单”共享。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进一步简化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推动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实行人员从业自由便利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人行萍乡市中支、市金融办、萍乡海关,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政府是对接长三角地区的责任主体,要强化政策统筹协调,提高对方案实施的沟通对接与政策引导作用。要充分利用经贸、旅游、人才等合作交流,推动与长三角地区建立常态化协商合作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的对接落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2.抓好任务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做好重大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对接,找准结合点,本着远近结合、滚动实施的原则,针对重点合作事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线路图、责任人,确保对接长三角有关工作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3.强化跟踪协调。加强协调推进和跟踪分析,建立健全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推进重要事项、重大项目和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协调解决具体问题。适时开展实施情况评估,推动对接长三角有关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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