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与王某系战友关系,谭某退役后因想做生意向萍乡某村镇银行贷款10万元,王某为其担保。2017年6月,因贷款到期未能偿还,银行将二人诉至法院,判决谭某归还银行借款10万元及利息,王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谭某长期联系不上,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王某的工资,王某表示很无辜,好心为帮战友,却被强制执行。王某退役后转业到某单位,刚上班不久,为尽快执结该案同时兼顾王某个人情况,执行法官向王某告知其不利法律后果并组织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王某一次性支付10万元免除担保责任,剩余部分由银行继续申请法院执行谭某。王某在支付10万元后,法院依法解除了对其工资的冻结。 来源:安源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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