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正月,家住芦溪县宣风镇的周女士(化名)经人介绍与胡先生相识后即确立了恋爱关系,同年4月12日双方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的夫妻感情一直不错,并生育了一儿一女,胡先生经商有道年收入十余万元。 (网络配图) 这样的家庭原本令人羡慕不已,然而自从2010年8月起,家庭暴力就成了原告挥之不去的恶梦。2011年芦溪县宣风镇司法所、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曾多次对胡先生进行了批评教育,但每次都是好景不长,胡先生对周女士依旧是张口就骂举手就打,给周女士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8月21日,周女士以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等。 (网络配图)
该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立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深入了解原、双方双方的争吵原因及夫妻感情状况。承办法官了解到,妻子内心并不想离婚,只是对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心存畏惧,才坚决要求离婚;而丈夫也表示自己至今仍旧深爱着妻子,不愿离婚,并表示一定改正缺点。为了挽救这个即将破碎的家庭,给孩子们一个幸福、美满的家,承办法官在给双方作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但收效甚微。
9月24日上午,胡先生在承办法官的安排下抱着年幼的儿子来到当地村民委员会,向妻子表达了自己深深的歉意。周女士看到天真可爱的幼子及丈夫充满内疚的表情时,这颗冰封已久的心终于开始融化了,眼中流出了难舍难分的泪水。承办法官见此招果然奏效,决定抓住这一契机再进行一次调解。最终周女士在承办法官、当地村民委员会的劝解下原谅了胡先生的过错,双方当事人在同意和好的调解协议上签了字。 来源:芦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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