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源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让原本针锋相对的兄妹二人握手言和,维系了双方的亲情。 原告张某女与被告张某男系亲兄妹关系。兄妹二人的父亲于2006年5月因病去世,二人的母亲于2018年10月去世。两位去世的老人生前在萍乡市安源区某社区留有住房一套。另,兄妹二人的祖父母已去世多年。现兄妹二人对房屋的继承产生分歧,被告张某男认为自己是家中的独子,应继承该房屋的全部份额。而被告是女儿,已出嫁到他方,不应继承父母的遗产。原告张某女则认为自己作为父母的子女之一,不能因为自己是女性就丧失了继承权。双方因协商不成,故原告诉至法院。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兄妹关系,便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双方详细讲解了我国法律对继承纠纷的一般规定,告知原、被告均系本案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继承权,并从伦理、法理的角度出发,正确引导原、被告既不损害家庭关系,又能平衡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维护了家庭亲情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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