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论坛 城事社区 城事民生 江西省萍乡市住建局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3784|回复: 0

江西省萍乡市住建局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7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3847
发表于 2019-12-18 09: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贾幕旗 黄百昌 记者王萍)针对近年来购房纠纷日益增多的趋势,为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帮助群众了解楼盘信息,扩大百姓知晓面,避免购房者的盲目性,减少购房纠纷。江西省萍乡市住建局设身处地为购房者着想,为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尽力,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及售前告知行为的通知”精神,结合萍乡实际,专行研究开发了一套应用系统——萍乡住建云。对商品房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

该系统是萍乡市目前最权威、最便捷的房地产信息公示平台。具有信息量大、项目内容齐、操作简便、形象直观且持续更新等特点。购房者只要在手机上点击萍乡市住建局图标,进入萍乡住建云,就可以查到全市各县、区所有在建楼盘的销售信息。

目前至少可以查到以下12个方面的信息。一开发商名称和开发的项目详细地址;二项目简介;三楼盘相关证书,主要包括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预(销)售许可证;四规划信息。主要包括建筑密度、绿地率、容积率,土地使用年限、房屋规划用途,停车位配比、公共配套说明等;五测绘结果;六车位租售方案;七抵押信息;八一房一价情况;九装修信息。主要是材料和工程作业程度等。如精(全)装修商品房,还公示住宅装修价格、住宅装修交付标准清单、装修价格评估报告等内容;十资金监管情况;十一实景看房图片;十二联系方式等。

该系统在设置应该公示内容的同时,还设置了购房警示,政策发布,预售公告、投诉建议和其他不得公示的内容,特别重申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不得公示或告知楼盘附近未建成招生的学校、幼儿园等信息,不得公示或告知未建成运营的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不得虚拟宣传欺骗或误导购房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