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执结三起涉民生案件,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点赞。 申请人李某与其工友赵某、叶某本是萍乡市某物业公司的保安,后因该物业公司无故辞退李某与其工友二人,李某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遂向仲裁委提起仲裁,仲裁裁决萍乡市某物业公司支付李某三人5000元到1万余元不等。裁决生效后,李某三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被执行人萍乡市某物业公司下达执行通知书等法院文书,并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足额标的款,执行法官遂向萍乡市某物业公司拨打电话,告知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后果,并通知其尽快将标的款支付至申请人账户。最终迫于法院执行威慑,被执行人立刻将执行款付至申请人账户。该案在立案一周内执行完毕。 来源:安源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