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朱康恩 于 2020-1-5 18:31 编辑
莲花县工信局2019年4月11号和7月15号两次重复错误、欺下瞒上的《处理意见》是对公民的侮陷和个人权利的践踏!
同一问题,莲花县工信局无视《信访条例》规定,国家信访局2019年11月4号《第五次交办》,至今挂在网上不理不睬、不作任何答复,突显出莲花县工信局的傲慢和独裁!
《处理意见》中胡说什么:“八十年代初,朱康恩租赁五金厂门面,从事个体经营”等谬论,完全违背了历史事实!不要以为朱天寿老厂长去世了,就能由你们来推翻历史、胡说八道!
莲花县工信局彭少华等人刻意不去调查五金厂的历任收款人(出纳员):朱冬元、会计师:李金发以及还尚健在的老职工,可谓是别有用心!必须重新作出深入、实际的调查,才是人民政府实事求是的工作责任。不要逼迫我走投无路,去京城真的找、、、、、、!
我用一系列的证据充分证明:莲花县的老百姓办事难上难!下面让我一一道来:
莲花县工信局2019年10月29号《处理意见》虽然纠正了4月11号和7月15号两次重复错误、欺下瞒上的《处理意见》。但仍然坚持不按政策处理遗留问题!造假者依然逍遥法外!
我很难理解:莲花县工信局为了“排斥”一个人,很快进行负面调查,并作出《两次重复错误的处理意见书》。而不愿为“救助”一个人,去进行正面的社会调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一九七七年的“莲花县手工业联社”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下列健在的同事向本人证实:大部分五金厂下岗职工的档案都是后来由二轻局刘福堂等人补办的!为什么我就不能补办???
他们的职务姓名和联系电话分别是:(1)、五金厂元老。列任五金厂收款员、出纳员、工资表发放人。联系电话:、、、、、、 、、、、、、 (16)、荷塘乡庙下村,村干部。以及60岁以上的村民都是你们调查的对象。 综上所述:我没有能力去“送礼”“拉关系”解决此事,出于无奈,只能在网上发贴曝光《莲花县工信局造假为哪般?》甚至进京!直至我的生命结束为止!
抹黑莲花县的不是我朱康恩,而是“两次制造重复错误、欺下瞒上《处理意见书》的”莲花县工信局不作为领导干部!
同一问题,莲花县信访局把我当“球”踢了五次!我再一次严正警告有权滥用者:如果谁胆敢设“卡”为难我的下一代,故意制造新的矛盾和仇恨!前卫生局长,就是你的下场!朱康恩别无选择!
请求上级领导明察暗访,解百姓之困!本人深表感谢! 并再三要求:申请复查! 请求人:莲花县荷塘乡庙下村民:朱康恩 电话:13184555616 身份证号:36243119540614351 2019年10月30号 朱康恩视频:权力是谁给的?作伪证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http://www.iqiyi.com/w_19s36ot4f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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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维权公民的作品百读而不厌!
莲花县工信局造假、突显它权利的傲慢和独裁!_百姓声音_论坛_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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