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
蜀黍依旧过来插播提醒 烟花爆竹 对你说:No!No!!No!!! 为了净化环境,全面推行“禁燃令”,巩固“禁燃”成果,开发区公安分局积极开展禁燃宣传、巡查、督导工作,严厉查处打击违规燃放行为。 2020年1月18日清晨 洪山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 称开发区某小区新房内 有人违反规定燃放了一挂爆竹。 ▲业主阳某燃放的爆竹 洪山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调查取证, 并当场将违法嫌疑人阳某带至派出所询问, 阳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开发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其作出500元行政罚款处罚。
▲阳某行政处罚决定书 开发公安小编 再次提醒大家 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 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 将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如今 庆祝春节的形式方法 早已是多种多样 春节期间相约看一场贺岁大片 坐在电视机前一起看春晚表演 手机抢红包,互相发送祝福信息 这样的年味更足、更环保、更健康 郑重提醒: 春节期间, 开发公安将加大巡查力度, 一经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予以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