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冻结被执行人生意账户,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据悉,秦某与张某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张某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秦某钢管租用费6.8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未履行,秦某和张某沟通无果后。秦某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张某限定时间内报告财产履行义务。张某接收到材料后,一直不曾露面,执行法官多次到张某家都无功而返。多次电话与张某沟通,总是敷衍了事称自己最近生意周转困难,等手头有钱了很快就能还上了。 执行法官看出张某这是在逃避执行,立即对张某进行网络查控。在多次的查控中,发现一个异常的账户频繁的有资金出入,执行法官立即对此账户进行了冻结。在数天后,张某发现自己生意账户被冻结后,觉得自己再怎么逃避也是做无用功。于是,当天张某就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偿还租用费,希望法院能解除对账户的冻结。在执行法官主持下,楚某将6.8万元转至法院执行账户,秦某当面提取。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来源: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