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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8日上午十时许,莲花县森林公安局接群众匿名报案称:2月17日下午莲花县良坊镇泉水村一山场发生森林火灾,要求我局前往查处。接警后,我局民警迅速赶往案发现场,展开调查。
被烧毁的山场犯罪嫌疑人指认起火点 经查,2020年2月17日15时许,刘某某在泉水村自家的“管坪里”山场上烧杂柴、茅草时,不慎引起“管坪里”等山场发生森林火灾。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对自己失火一事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县森林公安局提醒广大群众:目前正处于森林火灾高风险期,请勿在林区用火。
来源:莲花县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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