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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萍乡交警将加强大对排量摩托车和非法改装摩托车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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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8 14:2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加强大排量摩托车和非法改装摩托车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交通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期将严厉打击摩托车飚车和爆改的违法行为,消除噪音和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任何摩托车销售商、维修店不得擅自对摩托车进行非法改装并出售。对违反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摩托车所有人应依法主动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牌证,严禁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对摩托车不符合国家质量和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律不予核发牌证。

三、严禁非法改装的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对在道路上有超速行驶、追逐竟驶、飙车等影响交通安全和扰乱市民正常生活行为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四、深入开展摩托车集中整治,严查严处非法改装、拼装摩托车违法行为。凡属非法改装、拼装的,一律依法予以拆除或强制报废;凡属无证驾驶的,一律依法拘留;凡属达到报废标准的,一律予以报废;凡属有被盗抢嫌疑的,一律移交公安刑侦部门依法处理。

交通安全你我他,和谐环境靠大家。我们呼吁广大市民全力配合,主动参与,积极监督、劝阻和举报辖区非法改装、拼装摩托车违法行为,为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而共同努力!

特此通告。

              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3月27日
来源:萍乡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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