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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湘东:父母拒不还款,儿子主动履行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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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 11:4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失信父母借款拒不偿还,法院冻结母亲存款后,儿子现身法院主动履行解母困。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7年12月,李某与湘东某银行签订《最高额个人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李某向银行借款1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6.75%,李某之妻王某提供担保。但上述借款到期后,经银行多次催讨,李某与王某二人拒不偿还,银行遂诉至法院。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与王某欠原告湘东某银行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10296元,由二被告在2019年8月20日前偿还3000元,余款自2019年9月每月偿付2000元直至全部还清,若任意一期未按约定偿还,原告有权对全部剩余未付金额申请执行。调解书生效后,李某与王某二人在偿还3000元后未再按期支付。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与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二人限期履行,但二人置若罔闻。同时,执行法官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传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有银行存款3000余元后立即予以冻结,欲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就在王某的银行卡被冻结后的第二天,执行法官接到了李某与王某的儿子李某某的电话,原来被执行人王某在外地取款时发现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于是立马联系儿子李某某告知其窘况。而李某某为了在外的母亲可以正常生活,便立马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代父母偿还所欠款项。随后,李某某便将7000余元汇入法院账户,该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中国法院网)


小编提醒:根据有关规定,法院对于失信人员,严格执行“三限”措施,即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以及实行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限制。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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