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在交通违法查处工作中和事故调查过程中依法扣留以下377辆违法车辆。鉴于下列车辆因道路交通违法被依法扣留,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逾期未到直属大队接受处理。现将所有车辆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携相关手续到直属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对被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 2020年5月22日 详细名单如下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该规定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大家共同参与来源:萍乡交警直属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