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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一男子无证驾驶 竟谎报亲哥哥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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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 14: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麻烦出示下驾驶证、行驶证。”
这是交警平时执勤常说的一句话



       5月28日,一男子无证驾驶居然自作聪明,企图用谎报亲哥哥身份信息的方法来逃避处罚,但这一招很快就被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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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早上,开发大队一中队民警在万龙湾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后座被拆除装有货物的面包车,民警示意停车进行检查。当民警要求喻某出示驾驶证时,他称驾驶证不在身边,民警又要其出示身份证,喻某又称身份证没带,但能背出号码。民警通过信息比对,发现喻某与查询到的信息明显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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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看自己的谎言被揭穿,喻某才承认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为了逃避处罚,才企图用亲哥哥的身份信息蒙混过关。民警对于喻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进行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九十八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外廓尺寸、座椅、品牌标识等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开发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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