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让原本针锋相对的兄妹二人握手言和,维系了双方的亲情。 原告周某女与被告周某男系亲兄妹关系。兄妹二人的父亲于2005年6月因病去世,二人的母亲于2018年10月去世。兄妹二人的祖父母都已去世多年。因兄妹二人的父母生前在萍乡市安源区某社区留有住房一套,在父母去世后,兄妹二人对该房屋的继承问题上产生分歧。被告周某男认为自己是家中的独子,应继承该房屋的全部份额。而被告是女儿,已出嫁到他方,不应继承父母的遗产。原告周某女则认为自己作为父母的子女之一,不能因为自己是女性就丧失了继承权。双方因协商不成,故原告诉至法院。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兄妹手足关系,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双方详细讲解了我国法律对继承纠纷的一般规定,告知原、被告均系本案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继承权,并从伦理、法理的角度出发,正确引导原、被告既不损害家庭关系,又能平衡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维护了家庭的和谐,挽回了兄妹间的亲情。 来源:萍乡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