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源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就货款支付问题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2018年1月,被告向原告购买一批65000元的管道,由于资金周转问题,被告不能将货款一次性付清,而向原告出具欠条,约定货款金额及分期付款期限。之后,被告未按期支付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讨均未果,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该案承办法官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情时,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被告对所欠货款并无异议,只是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不支付货款。最终,在法官的释法明理教育下,双方自愿达成了还款协议,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诚恳地向原告道歉,原告考虑到双方多年生意上的良好合作关系,也主动延长了被告的还款期限,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来源:安源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