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有序做好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6月17日上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纪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处置了位于长平乡福寿村鑫宇蛇园的17000余斤人工养殖蛇。
在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上栗县组织相关部门对养殖户登记造册,依据四种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措施:科学放归自然、转作非食用性合法利用、委托代养和无害化处置,对养殖户进行全面清理,并依照政策给予补偿,依法有序引导退出。(详情请关注上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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