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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执行法官耐心释法 最小标的案火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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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9 16: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官,我现在就把140元诉讼费及执行费交了,因为这点钱自毁前程不值得。”电话中传来被执行人黄某急切的声音。近日,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火速执结一起史上标的额最小案件。
据了解,黄某向龙某借款10000元到期未还,后龙某向黄某追讨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判决后,被告黄某履行了还款义务,却始终不愿意退还原告龙某垫付的诉讼费140元。无奈之下龙某便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收到这起140元小标的执行案件后,心中甚是疑惑,对被执行人也充满了好奇,下决心要立案当日便结案。于是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黄某电话沟通,被执行人黄某执意认为是龙某自己提起诉讼的,诉讼费就应该龙某承担,况且他已还清借款,龙某不该为这点钱申请执行。考虑到黄某是因为情绪问题不愿履行,执行法官耐心疏导:“虽然只有140元,但这是经法院审理判决由你承担的,你就应该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但是如果因为这区区140元而让法院强制执行,你觉得会不会得不偿失呢,如果你执意不履行的话,法院还会采取一系列惩戒措施,那样的话对你的生活会带来更大的困扰……”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沟通,被执行人黄某在执行法官情与理的说服下,愿意主动履行该案,该案得以火速执结。
来源:江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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