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多元化调解阶段受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原告以被告现居住的案涉房屋系原告婚前财产且已办理房屋房权证为由,要求被告搬离房屋,将案涉房屋交还原告使用。 承办人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的特殊关系,认为调解更有利于案件的处理,且得知原告起诉之前到所在社区反映过情况,社区的同志对矛盾化解工作也有着丰富的经验,便邀请被告所属社区工作人员一起上门向当事人做工作,化解矛盾。 安源区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为了更好地处理案件,寻求多元化工作机制,将调解工作放到社区,通过社区工作人员的介入和配合,为纠纷双方提供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法官不再是高高在上,审判席上冰冷的制裁者,而是充满温情的调解员。通过这些举措,法院与社区共同调解,共同学习,共同化解当事人的纠纷,有利于实现和谐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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