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交警的设卡检查, 萍乡这名男子 不但不予配合,
反而驾车故意强行冲卡, 原因并非酒驾 而是... 未配戴头盔
事件回顾2020年7月29日20时,直属大队对辖区路口开展酒驾整治行动。 正当路面检查有序进行时,一辆摩托车从直行道上缓缓驶来,大队民警立刻示意其靠右行驶接受检查。摩托车驾驶员见状非但不配合还猛踩油门试图冲卡,执勤民警合力将其成功拦截。 经检测,罗某并不存在酒驾行为。 既然没有酒后驾车,那么罗某到底为什么还要冲卡呢?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摩托车驾驶员罗某头一天因驾驶机动车未戴头盔,被处以记2分罚款20元的处罚,所以对交警抵触情绪强烈,在发现前路有交警设卡检查时便决定尝试冲卡。民警对其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屡教不改,依旧未佩戴安全头盔且驾驶机动车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 在整个处罚过程中,罗某表现出对处罚的强烈不满,认为是交警故意刁难他,不懂法还反问民警哪里规定了一定要戴头盔?还要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对自己的错误毫无悔改之意。
普法时间
开车上路必须要随身携带驾驶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人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根据《道交法》规定,民警依法对罗某未佩戴头盔、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行为,分别记2分罚款20元、1分罚款20元、1分罚款20元的处罚。
最终,在民警的耐心教育下,冷静下来的罗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接受处罚,表示自己不该任性冲卡,并保证以后驾驶车辆一定会佩戴好安全头盔。
直属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面对交警的检查, 要积极配合, 自觉遵章守法, 驾乘摩托车、电动车 需戴好安全头盔,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萍乡交警直属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