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身陷囹圄,没有偿还能力,而申请执行人完全性截瘫,生活举步维艰,咋办?近日,萍乡市芦溪县法院执行局通过司法救助帮助申请执行人度过难关,并终本一起典型的“执行不能”案件。
2016年9月份,廖某带着一支自制的以火药为动力的射钉枪,与钟某一起上山抓野猪,在徒步爬行一陡坡时,廖某不慎滑倒,手中射钉枪走火射伤前方钟某致其完全性截瘫。法院以非法制造枪支和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廖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附带民事赔偿钟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36万余元。
廖某入狱服刑后,钟某申请的民事赔偿部分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廖某的银行存款、车辆和房产等财产信息进行了查询,并对廖某限制高消费,还向廖某亲戚及居住地周边群众进行了了解。经查,廖某家庭贫困,确无可供执行财产,家人也没能力替其偿还赔偿款。上述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后,申请执行人认可法院的调查结果,并表示自己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享有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
该案属于典型“执行不能”案件,被执行人因刑事犯罪正在服刑,没有偿还能力且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人钟某系农民,身体截瘫需要专人护理,且无固定经济来源,还需面对受伤治疗期间欠下的巨额债务,生活已举步维艰,鉴于申请人的情况完全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芦溪县法院立即对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通过国家司法救助,帮助申请执行人切实解决实际困难,缓解其生活压力,不仅对申请人在心理上是一种安慰,更是从源头有效地预防了上访隐患,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芦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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