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言“淑”语
生活中,我们可能对子女有千万种呵护,却往往忽视为父母尽孝,而情感的天平一旦失衡,矛盾往往会由此爆发,于是,越来越多的家务事对簿公堂,最终让爱情、亲情无处安放。 今天就让小编带大家来看看“陈淑工作室”如何让家事纠纷“软着陆”。
案件缘由
年近九旬的冯老太怎么也没有想到,年至耄耋之年竟差点与六个儿女对簿公堂。冯老太早年丧偶又体弱多病,含辛茹苦地将几个儿女养育成人,自己也落下了一身的毛病,每年因病住院及吃药需要花费近2万元,虽然每个月领取国家发放的社会保障金,但仍不能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前几年六个子女尚能体恤老母亲,经常探望并帮助缴纳医药费用等。久而久之,六个子女纷纷以已退休、经济拮据等为借口,不再分担老人的生活、医药费用。无奈之下,冯老太一纸诉状将其六名子女告上法庭。
和善调解
调解员刘芳接到该案后,认为双方有着“血浓于水”的血脉联系,不应把关系弄得跟“仇人”似的,于是在征求双方意见后对其进行调解。刘芳了解到冯老太的六名子女是在赡养时间、赡养方式、医药费分担等问题上产生较大分歧,致使兄妹几人相互推脱赡养老人。为了尽快解开其子女之间的心结,还冯老太一个安稳晚年,调解员刘芳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其子女,从亲情感化、情理劝导的角度出发,耐心对他们进行释法,并指出百善孝为先,成年子女赡养年迈的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满意答案
调解员采取“背靠背”方式,向冯老太子女动之以情、言之以理、晓之以法,征求其子女意见后,再主持双方“面对面”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六名子女均表示愿意平摊母亲的医药费,共同承担母亲的赡养义务。至此,该案在诉前调解结案,避免了年迈的母亲与同是步入晚年的子女对簿公堂的尴尬。
调解员说: 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赡养父母不是“情分”,而是“本分”,莫要让自己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法官寄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来源:安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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