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通过诉中财产保全措施冻结银行存款夺取先机的方式,成功扣划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的被执行人李某银行账户上的存款6.2万元。
2016年5月,李某向刘某借款6.2万元,用于经营一家餐饮店。2017年8月,李某的餐饮店因经营不善,生意亏本,便将店面关闭了。期间,刘某提出要求李某还钱,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或避而不见。刘某遂将李某诉讼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并向该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未履行法律文书上要求的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李某仍是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掌握到该案的申请执行人刘某在诉讼阶段中就已经申请财产保全,执行法官遂及对保全的财产,实施依法扣划6.2万元至法院的账户上,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来源:湘东区人民法院 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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