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花生产企业于2019年1月21日24时(农历12月16日)前停止亮珠、内筒生产线生产作业。
2.爆竹生产企业于2019年1月23日24时(农历12月18日)前停止配装封一体机生产作业。 3.黑火药生产企业于2019年1月21日24时(农历12月16日)前停止三元球磨工序生产作业。 4.引火线生产企业于2019年1月21日24时(农历12月16日)前停止药混合作业,2019年1月23时24时(农历12月18日)前停止制引工序生产作业。 烟花、爆竹、黑火药、引火线生产企业其余所有工序应于2019年1月28日24时(农历12月23日)前停止作业。凡目前成品总库容已达到核定储存量的企业,应根据“以库定产、安全可靠”的原则自行提前停产。 停产后,各乡镇花炮办在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大门外张贴停产公告,明确停产时间与停产要求,并公布有奖举报电话,切实防范企业明停暗产、顶风生产。
各乡镇的专门打非队伍对辖区开展地毯式巡查,对“三老三地一校”(老基地、老祠堂、老民宅;县、乡政府和村委会所在地、学校所在地)重点地域做到巡查工作纵横到位;对烟花爆竹企业非法发下手行为,一经发现,除没收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外,对违规企业处以罚款、延迟复产一个月;对民间存在的“一条龙”非法生产行为,一经发现,要拆除非法生产场所,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将非法生产制止、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企业进行非法生产的,一律不再允许其进入下一轮行政许可。来源:上栗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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