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玲 廖波 “早该听你们的劝,及时把事情解决了,没听你们的劝,听了别人的话,现在人也吃亏钱也吃亏,不值。”被执行人刘某说道。
近日,芦溪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刘某是六旬老人,芦溪县源南乡某村村民,性格较为固执,考虑到该情况,执行干警多次对刘某进行约谈,经约谈和劝解,刘某说:“我愿意履行兑现,但是我要给我朋友打个电话问一下。”在刘某与朋友通完电话后,他态度变得坚决,表示拒绝履行。 执行法官当场决定将刘某带至芦溪法院执行局,再次对其做思想工作。但刘某的态度一直强硬,在执行局办公室里,刘某跟执行法官说道:“我没得钱,把我关进去也没的钱,我确实没办法,你们要关就关,我不怕。”执行法官的多次劝解后,刘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刘某予以拘留十五日。
在对刘某采取拘留措施后,刘某在拘留所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委托其子女代为履行兑现执行案款9000余元,执行法官遂决定提前解除对刘某的拘留措施。
原来,刘某在与其朋友打电话时,朋友对其说:“你不要怕,你已经六十几岁的人了,怕什么,他们不敢把你怎么样。” 所以刘某的态度比较强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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