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家住上栗的徐某(化名)有赌博恶习,夫妻产生矛盾,妻子向法院起诉离婚。一天傍晚,徐某行至其岳父家接妻子和儿子回家,妻子不同意,双方发生口角,妻子责怪徐某把儿子严重打伤,两人讲到离婚。徐某说要么三人一起回去,要么同归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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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听后很生气,便推徐某出去。徐某冲到停放在大厅里的女式两轮摩托车前,拧开油箱盖,拿出打火机。岳父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根长约50厘米的铁管朝徐某脚上打了两下。徐某挨打后坐在地上继续说要炸死岳父全家,后经妻子打电话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将徐某劝走。经鉴定,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 (网络配图)
上栗县公安局以该案属于正当防卫为由不予立案。徐某遂以岳父犯故意伤害罪,向上栗县法院提起自诉。法院认为,岳父在此紧迫情形下捡起钢管击打不法侵害人徐某造成其轻伤,属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据此,依法认定岳父无罪。 来源:上栗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