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某建筑装饰公司在2019年10月承揽了装修业务时,聘请李某为其施工,工期自2019年10月-12月,李某按照要求完成了全部工作任务,但工程完工后某建筑装饰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李某的劳务工资,李某多次催讨未果,将某建筑装饰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某建筑装饰公司确认尚欠李某劳务费一万四千余元,并承诺在2020年10月1日前先支付三千元,余款将于2020年10月25日前付清。约定的付款时间到期后,某建筑装饰公司并未如期支付,剩余款项一直拖欠不付,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某建筑装饰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尽快履行,但该公司依然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信用惩戒,依法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近日,在受到了信用惩戒的影响后,该公司负责人主动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与申请人达成协议,约定以一万三千元了结本案,其他余款申请人自愿放弃,被执行人遂当场支付了全部款项,该案顺利执结。 来源:安源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