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6日下午,来自上栗镇新建村的农民工罗某、李某等人来到了县劳动监察局,将一面裱有“人民公仆 为民办事”的锦旗送到了县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手中,感谢劳动监察人员为其追回拖欠的工资。 2020年9月,罗某、李某等农民工代表人向县劳动监察局反映:2018年2月至9月在上栗县某建筑公司的工地上做事,该公司拖欠他们工资一直未付,他们心急如焚,担心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钱打水漂,希望劳动监察部门帮他们追回工资。 接到投诉后,县劳动监察局迅速调查,经核实,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管理混乱造成亏本,拖欠罗某、李某等人工资情况属实。调查完情况后,劳动监察局迅速处置,召集该公司负责人和农民工罗某、李某等人到劳动监察调解室,经过向该公司负责人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及违法产生的不利后果,慑于法律的威严,也考虑到该公司实际情况,该公司负责人与农民工罗某、李某等人达成调解协议,在劳动监察局的监督下,该公司负责人当场支付拖欠工资的一半,剩余的工资约定于12月15日支付。12月15日,罗某、李某等人拖欠已久的工资全部拿到了手,罗某、李某对县劳动监察万分感激,于是出现了文章的一幕。 来源: 上栗县劳动监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