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躲债十几年,执行力度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十几年前的欠款纠纷案件。 据悉,2004年王某租赁胡某场地经营一家陶瓷公司,签订了三年的租赁合同,王某亦一次性支付了三年租金。孰料两年后胡某因故需解除租赁合同,但又无力退还剩下一年的租金,故向王某出具欠条,拖欠租金28800元待三个月后偿还。欠款到期后胡某又找各种理由拒不履行,王某遂将胡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后,胡某仍未履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经法院强制执行,胡某在陆续支付了18000元后躲至外地再未联系,该案进入僵局。 时隔16年后,胡某以为时间过去那么久债务已自然消亡,遂于近期回到萍乡,被一直关注其行踪的王某发现,及时向法院告知该情况,法院执行干警立即赶赴胡某家中找到胡某。胡某接到传票时非常惊讶,表示其以为时间都过去十几年以为债务不存在了,当被告知其仍需履行时,第二日便将一直未还的1万多元筹齐交到法院。至此,一起拖欠十几年的欠款执行完毕结案。 温馨提示:异想天开的被执行人们,只要该债进入执行,想通过时间消磨欠债之路是行不通的。 来源:江西政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