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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来临,一些不法商贩打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主意,心存侥幸从事非法运输、销售等活动,从中牟利。近日,莲花县公安局六市派出所查处两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依法行政拘留2人。
为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稳定工作,六市派出所根据辖区工作实际,一边紧盯疫情防控不放松,一边加强治安巡逻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近日,巡逻民警在319国道路面巡逻时,发现有两辆车疑似载有烟花爆竹,立即示意靠边停车并进行检查。经查,李某、赵某某在未取得危货运输资质的情况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两人的行为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李某、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来源:平安莲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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