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杜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杜某因无力偿还赌债,虚构能低价弄到萍乡市某地拆迁房屋房子指标的事实,诈骗被害人张某、贺某、谢某等多人钱财;以收取“天然气安装费”、“装煤气管道费”的名义,从张某、谢某处骗取2万余元,虚构可以弄到武汉工程的事实,邀被害人王某合伙入股,诈骗王某钱财。据悉,被告人杜某合计诈骗5名被害人28万余元,并将所得赃款全部挥霍。 安源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杜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杜某主动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杜某多次诈骗且有故意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 来源: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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