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见网友本无可厚非,但因囊中羞涩盗窃他人财物就不应该了。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靳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0年6月3日,靳某来到萍乡会见网友,网友没见成却已花光积蓄,途经安源区某店铺时见店内员工熟睡动起歪念,将其放在身边的华为mate30pro手机盗走销赃。经鉴定,该手机认定价格为四千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本案中被告人靳某先前因犯盗窃罪多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靳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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